梅州市公安局无人机航测铲毒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梅州市公安局无人机航测铲毒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2023FT037
项目名称:梅州市公安局无人机航测铲毒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州市公安局无人机航测铲毒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梅州市公安局无人机航测铲毒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 |
3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提交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内】;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服务)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5已依法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6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7 日 09时 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开标大厅(注:9:00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4 月 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获取谈判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梅州市公安局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1号
联系方式: 0753-2169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威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
联系方式: 0753-6115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 0753-6115680
附件: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威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