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梅县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1-2024-00614
项目名称:梅县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县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清扫服务 | 梅县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区南口镇城乡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
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 1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6.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启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因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本项目对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是对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作出的预防措施,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
8.本项目类型:服务类
温馨提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智慧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若PDF版本与Word版本内容有不一致时,应以PDF版本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农民街40号
联系方式:0753-2411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威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
联系方式:0753-6115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 话:0753-6115680
广东威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